曹娥庙会为浙江省非物质文化遗产。
曹娥庙,是为彰扬东汉上虞孝女曹娥而建的一处纪念性建筑,位于曹娥江西岸孝女庙村。
曹娥(130-143),上虞曹家堡村人。母早亡,父曹盱于汉安二年(143年)五月五日在舜江落水失踪。年仅14岁的曹娥痛失慈父,昼夜不停地哭喊着沿江寻找,无果。到十七天时曹娥投江寻父,三日后,已溺水身亡的曹娥竟背负父尸浮出了水面,以生命的代价谱写了一曲孝义赞歌。曹娥的孝行感动乡里,轰动朝野。人们把曹娥殉父的舜江改名为曹娥江;元嘉元年(151年)上虞县令度尚改葬曹娥于“江南道旁”,报奏朝廷表为孝女,并为其立碑建庙——曹娥庙,尊她为“孝女娘娘”。以后每逢曹娥救父这一日(五月廿二日),人们集聚曹娥庙祭奠。久而久之,祭奠孝女曹娥、传承曹娥孝节,逐渐形成了定期举行的民俗文化活动形式。
民间约定俗成,每年农历五月十五至廿二这七天为曹娥庙会期,远远近近、四面八方的香客,捧着一颗真心,沐着一路风雨,成群结队前来烧香和宿山(通宵念经)。庙内烛光融融,香烟缥绕,善男信女济济一殿,钟罄念经之声此起彼伏,不绝于耳。颇具地方特色的曹娥庙会,绵延1800多年历史,至今流传,妇孺皆知。
曹娥庙会除了有崇尚孝德、弘扬孝道的信仰特征,还体现出颇具地域特征的乐舞和商贸色彩。旧时,庙内三个戏台和附近相公殿、大王庙,以及庙北的露天空地上,总有上虞本土的民间音舞与外来的戏曲、杂耍争奇斗艳!与此同时,绍兴、余姚、嵊州等各地商贾也接踵而至,在庙廊、沿街、沿塘摆摊设点,兜售生意,十分火爆!
2012年6月,被列入第四批浙江省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信息来源:绍兴市文化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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