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山等地海岛因受特殊的自然地理环境和生产生活方式影响,其婚俗礼仪有许多别样的习俗,如旧时的东门渔村就有:﹙1﹚早婚,海岛的孩子多在六、七就已订亲,十四至十六岁即结婚;﹙2﹚代婚,海上渔业生产受气候之制约,有时选定的婚期男方不能到达,就出现“小姑代拜堂,公鸡入洞房”,即由新郎的妹子代兄拜堂,然后抱只颈系红布条的大公鸡与新娘同入洞房,直至新郎回来了,小姑与公鸡方可撤出;﹙3﹚入赘婚,渔家如只有女而无子,就“招上门女婿”来“顶香火”,下海捕鱼,支撑门庭,而不象大陆入赘者那样被人所岐视;﹙4﹚冥婚,俗称“阴配”,若未婚男子溺亡大海,其父母或亲属则要择一已亡的未婚女为之匹配,然结婚仪式需与常人无异。此外,还有在“定亲”后的聘礼与中一定要有一对新鲜、完整、鱼头对准女方家的大黄鱼,而女方则需按上述方法回礼以示吉利;“认亲”时刻需一担鲜鱼,其中必需要有小黄鱼和鲳鱼,意味着“有余、团圆、金银齐至”;“迎娶”外岛的新娘,需以描着新船眼的带角船或打扮一新的绿眉毛船以替代花轿、开船前新郎需到船头祭祀船神、娶新娘的船到后需候涨潮上岸等礼俗。最有特色的是婚礼上的“贺郎词”,其唱词几乎全与鱼有关,如“春汛鱼,咕咕叫,阿哥捕鱼赶早潮,捕来黄鱼红烧烧,阿妹吃了0笑”、“夏汛乌贼爬上礁,阿婆剖鲞累弯腰,新来媳妇真孝道,端茶送饭敬俩老”;婚后“回门”,新郎在岳父母家需大醉后方能回家,以表示诚心等等。现在,这其中的许多旧婚俗已不复存在了,然而这是生活和历史反映,当地正在以整理记录等方式予以保存。
信息来源:宁波市文化馆(宁波市展览馆宁波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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