瑶族蝴蝶歌流行于广西富川瑶族自治县、钟山县和湖南江华瑶族自治县及其毗邻等地的瑶族聚居区。蝴蝶歌在瑶族二声部民歌中,用一种汉语方言土语演唱,内容以情歌为主,因为在歌的衬字词中,常出现“蝴的蝶”、“蝶的蝶”、“黄蜂”之类衬词,故此得名“蝴蝶歌”。2008年,瑶族蝴蝶歌被列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为了传承和保护瑶族蝴蝶歌,富川已先后投入60多万元用于莲山镇莲塘村作为该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基地建设。
蝴蝶歌在瑶族二声部民歌中,用一种叫做“梧州土白话”的方言土语演唱,内容涉及记事、传情、祭祖、述史等瑶族人民生产生活的各个方面和领域。蝴蝶歌原生态二声部的唱法,歌手们即兴创作、出口成章、一唱群和的民族艺术特质深深吸引了国内外艺术家、民族艺术爱好者和各方游客。蝴蝶歌曲调清丽优美,宛转悠扬,悦耳动听。
蝴蝶歌在瑶族二声部民歌中,用一种叫做“梧州土白话”的方言土语演唱,内容涉及记事、传情、祭祖、述史等瑶族人民生产生活的各个方面和领域。蝴蝶歌原生态二声部的唱法,歌手们即兴创作、出口成章、一唱群和的民族艺术特质深深吸引了国内外艺术家、民族艺术爱好者和各方游客。蝴蝶歌曲调清丽优美,宛转悠扬,悦耳动听。
自蝴蝶歌起源于上世纪八、九十年代,蝴蝶歌曾是富川各族人民喜闻乐见的文化娱乐和交友形式。随后因时代的发展,人们审美角度和娱乐休闲方式的转换,蝴蝶歌未能受到年轻人的青睐,因为大多数年轻人以外出务工为主,离开了广袤的瑶族蝴蝶歌诞生地就无法传习甚至知之甚少,导致蝴蝶歌传承乏人。
莲山镇政府对瑶族蝴蝶歌的系统化挖掘工作始于上世纪80年代。至2006年,富川以莲山镇大莲塘村歌手演唱的瑶族蝴蝶歌为素材,以文字资料和音像资料并用的形式向自治区申请瑶族蝴蝶歌为非物质文化遗产。2007年,瑶族蝴蝶歌被列入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随后瑶族蝴蝶歌得到了更广泛人士的关注。2008年,瑶族蝴蝶歌被列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在随后的几年来,当地党委政府在上级党委政府的领导和宣传、文化等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从人力、物力、财力等各方面加大对瑶族蝴蝶歌的挖掘、整理、传承、发展等工作的投入。
2011年6月,落户莲山镇莲塘村委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瑶族蝴蝶歌传承楼建成交付村委使用;为使蝴蝶歌能够更完整、更原声态的挖掘和传承,在大莲塘的民间歌手中选定两位富有经验的老歌手作为传承人,从事蝴蝶歌的展示工作;在青壮年歌手中挑选出4位唱腔圆润、声乐功底好的女歌手从事蝴蝶歌的传唱工作。同时,在村中挑选出四名条件较适合的年轻人为传承人,从蝴蝶歌的唱法、填词等方面培养他们作为蝴蝶歌的新一代歌手。在县二小和莲山镇初中分别开办了一个蝴蝶歌传承班,请资深歌手教授蝴蝶歌。
虽然保护和传承工作正在有计划、有步骤的开展,但面临的问题依然不少:人员配备严重不足,除文化部门部分从事民族艺术研究工作的同志和民间歌手外,没有更专业更高层次的研究人员从事瑶族蝴蝶歌的挖掘工作;资金投入不足;留下的原始文字资料较少,音像资料留存也不完善。下一步,该镇将以项目建设为契机、文化旅游为平台,从文化建设、人才培养、课题研究等方面全方位、系统化地做好瑶族蝴蝶歌的传承工作,让瑶族蝴蝶歌永远传唱、并散发出璀璨夺目的民族文化光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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