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谋花灯为元谋县非物质文化遗产。
元谋花灯是以民间歌舞为基础,吸收外来剧种、剧目、音乐、表演形式,融合地方山歌、小调和民间舞蹈而逐渐形成的地方剧种。元谋花灯形成于明洪武年间,发展成熟于明末清初。民国时期,全县有39个灯社,每年春节都在邻近村社巡回演出,演出剧目达111个。1958年,元谋县成立了元谋县花灯团,上演了众多改编的传统花灯和移植的现代花灯。
元谋传统花灯有传统剧目101个,分文戏、武戏、庙会戏,其中又分袍带戏和三小戏。袍带戏场面大、人物多,生、旦、净、末、丑行当俱全,多为大中型戏。三小戏突出小的特点,即小生、小旦、小丑,以演谐趣小戏为主。传统花灯剧目有外来剧种移植的,也有地方艺人创作的,均在融合了地方民歌、小调和地方曲艺后形成了风格鲜明的元谋地方花灯。元谋花灯现有曲谱151首,由文艺工作者收集、整理出的资料有《元谋花灯音乐》(共三卷)、《元谋花灯曲谱》、《元谋花灯资料》等。
除剧目、曲目多以外,元谋花灯载歌载舞,表演性强,乡土味浓郁,特别是灯社演出传统花灯,颇具传统色彩。元谋县现有专业花灯剧团一个,传统花灯社团和业余演出队119支,有老、中、青传统花灯艺人287人,业余花灯演员2140人。他们利用农闲时走村串寨相互交流演出,为元谋传统花灯的继承和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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