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县南寺庄背灯挎鼓为河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
赵县南寺庄背灯挎鼓相传起源于清圣祖康熙三年,至今已有三百四十多年的历史。因表演者腰挎小鼓、背后背灯表演而得名。
赵县南寺庄背灯挎鼓是一种民间鼓体乐舞表演形式,阵容宏大,起初由一面高一米,直径1.2米的牛皮鼓和十六面高约二十厘米、直径四十厘米的腰挎小鼓组成,自制背灯十六盏,青铜击打乐器二十付。有主鼓谱十二番(套),踩街鼓谱一套,大街排、大得胜、雀恋窝鼓谱一套。舞蹈动作有三步躺、四步转、十字步等,击鼓动作有鼓槌盘头、左右手交替击鼓帮等。代表性表演节目作品有《农家乐》、《欢乐农家女》、《金鼓鸣春》等。
其特点是节奏明快,鼓点韵律清晰激昂,豪放细腻,适于广场、街道进行表演。喜庆热烈,声震数里,节目内容健康向上,独具风格,堪称赵州一绝,是节日庆典极具特色的表演项目,深受群众欢迎。1980年5月,河北省群艺馆、河北省歌舞剧院和赵县文化馆联合对这一民间艺术进行挖掘整理,由原生态表演提升为舞台表演形式。2009年1月,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对其迎盛世新春活动情况进行报道,使其名扬全国,成为赵县一大文化品牌。
背灯挎鼓民间艺术过去为民间同乐会组织,以休闲娱乐为主,依赖村民资助,无其他资金来源。传承状况受经济制约,缺乏资金支持。随着社会进步和科技发展,新型传播工具的增加和娱乐形式多样化,百姓参与程度下降,虽经赵县人民政府大力扶持,仍面临失传危机。
信息来源:河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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