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地秧歌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
抚顺地秧歌,有时也被称为“鞑子秧歌”,是一种形成年代久远,民族性、民间性及地域特色都极为浓厚的民间舞蹈形式,主要流传在今辽宁省抚顺满族发祥地一带。抚顺地秧歌形成于清初,一直流传至今。它与满族先世的民间舞蹈有着直接的渊源关系。据史书记载,唐代已有名为“踏锤”的舞蹈,明代有被称为“莽式”的歌舞,它们对抚顺地秧歌的形成有一定的影响作用。
抚顺地秧歌中最具代表性的人物是旗装打扮的“鞑子官”和仅穿皮袄、斜挎串铃及各种生活和狩猎器具的“克里吐”(俗称“外鞑子”)。其表演动作多源自跃马、射箭、战斗之类满族原始状态的生产生活,也有的系模仿鹰、虎、熊等动作,其中多有传统舞蹈的元素。秧歌动作中的蹲、跺、盘、摆、颤等姿态丰富、刚劲豪放,具有鲜明的渔猎生活和八旗战斗生活的特色。其伴奏音乐借用了满族萨满跳神的打击乐形式,有“老0”、“七棒”、“快鼓点”等演奏方式,与汉族秧歌有较大区别。抚顺地秧歌自清代以来一直在抚顺地区流传,深得群众喜爱。据1986年调查,当时尚有50个秧歌队在活动,然而目前渊源和传承人谱系较为清楚的只有4个秧歌队。
抚顺地秧歌在民间流传久远。由于环境变化、老艺人数量减少等原因,经常性的抚顺地秧歌活动已难于开展,表演的走阵、动作也有逐渐被简化的趋势,正濒临消亡,需要大力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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