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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鱼龙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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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
南鱼龙灯为河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
  隆尧县南鱼龙灯作为一种民间舞蹈,有自己独特的发展演变过程,传说唐太宗时天上有一金角龙,专管民间降雨之事,由于与别人打赌,违背了玉皇意愿,违法天规,给民间百姓造成重大灾难,被玉皇斩首。便召集一些野鬼在京城造事,于是唐太宗便向金角龙讲和,派唐僧去西天取经,来超度金角龙,封金角龙为神,享受民间香火。可这些野鬼进了城,有的贪图京城的繁华不肯离开,特别是过年,他们闹事生乱,0百姓,非要金角龙的神灵出面制止不可,可过年时金角龙自己也贪图玩乐,便要百姓扎龙灯在城里舞起来,野鬼见了,以为是金角老龙来了,迅速躲避,这样正月里玩龙灯可以驱鬼辟邪,成了风俗,后来人们修建了奶奶庙后,每年农历正月初二,在当地奶奶庙庆典时,在县城内的广场表演,以表达欣喜欢乐之情,舞蹈延续多年无太大变化。

  舞龙灯时一般要舞红、黄两条龙,每条龙需要12人来表演,表演时1人手持绣球在前面引导,其余11人高举龙头。龙身、龙尾紧紧跟随其后,基本步伐有小跑和急走,龙身上下翻飞,非常壮观,在表演过冲中还可以做出各种花样,有五龙盘柱、钻八节、钻二节、还有蛟龙、双龙对翻,还可来回钻,经过改进在表演时还可以喷火喷水,舞龙灯与其它舞龙的不同之处是“灯”,尤其在晚上表演,龙身里的灯一亮,更具观赏性。

  以前的活动情况并无文字记载,无从考察,能追忆起的活动在清朝嘉庆年间,距今约有一百多年,南鱼龙灯的产生、发展,经过了劳动人民在长期劳动、生活过程中的孕育,它经过繁荣,也经过挫折。“文革”期间的冷落、沉寂,开放之处的兴盛和现在由于现代传媒、娱乐的发展影响而进入濒危的境地。

  信息来源:河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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